新聞日期:2010/04/15
新聞來源:聯合報
教育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最近修法,「大學系統組織及運作辦法」第5條修正草案,賦予大學系統內學生跨校逕修讀博士學位及相互轉校法源,讓台灣聯合大學系統等大學系統組織運作更有彈性。以清華、交通、陽明和中央大學等4所台聯大成員為例,學生在這4校要跨校修讀博士學位以及轉到他校,都視為同一所大學成員,不再需要跨校申請。
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楊玉惠指出,目前全台大學系統組織只有一所,就是台灣聯合大學系統,成員有交大、清大、中央及陽明。另外由中正、中山、成大及中興4所大學組成的台灣綜合大學系統,已經報教育部,目前審核中。
楊玉惠說,修法是要讓大學系統更有彈性,鼓勵大學進行資源整合,修法後,4校學生申請讀系統內他校的博士更為方便。 她舉例,修法前中央大學的學生想申請就讀陽明大學的博士班,屬於跨校申請,修法後則視為同校學生。她說明,以前交大的學生如想轉學到清大,或清大學生想轉學到交大,屬跨校轉學,修法後則變成校內間的轉系。楊玉惠表示,學校應自訂相關規定再報部核定實施。
交大校長吳重雨指出,修法可讓校際彈性變大,「對學生是福音」。他表示,以往有些系所限制直攻博士要自己的系或學校,放寬後打破聯大4校界限,是很好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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